孕产妇心理健康管理的时间范围主要包括从备孕到产后一年。尤其是围产期抑郁症是导致孕产妇心理健康不良事件的重要原因,可能导致孕产妇及其子代的不良结局。围产期抑郁症可能导致妊娠剧吐、子痫前期、流产或早产,严重时可引起自伤、自杀、伤婴或杀婴等恶性事件,还可能影响母乳喂养、母婴关系以及与配偶、家人的关系。对胎儿或新生儿的可能不良影响包括胎儿生长受限或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喂养困难以及胃肠道疾病风险和住院风险增加,儿童期更容易出现情绪、行为和心理问题。围产期抑郁症是发生率较高、较严重但可以治疗的疾病,大众对该病的认识尚不充分,许多患者讳疾忌医,或寻医无门。
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强对孕产妇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视程度,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21-2030)》《“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中都要求进一步关注孕产妇的心理健康状况。同时,在《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妇幼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及《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版)》等文件中,也要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孕产期心理保健服务。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产科率先开展孕产妇心理筛查评估和干预,通过标准化、有效的筛查工具,在孕期或产后对孕产妇进行至少1次筛查,完成抑郁和焦虑水平的评估,以综合、全程、分级、多学科协作诊疗,保障孕产妇安全及胎儿安全,有助于早期识别孕产妇的心理问题,及时干预或转诊。孕产妇常规保健过程中注意观察孕产妇的心理状态变化,关注风险因素,提高孕产妇情绪管理技能,必要时进行心理状况的评估,及时识别危机状态。有需求者可在产前接受应对分娩的相关课程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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