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深刻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改变,宪法和法律的变动势在必行。自1954年首部宪法通过、1982年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国宪法不断完善,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与发展需要,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五次修改。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共21条;本次宪法修改吸纳了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改革的诸多理论与实践成果,修改的条文与内容举世瞩目。
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宪法修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宪法法律的发展规律之一,就是既要通过宪定和法定的程序,使宪法和法律的修订也要依宪依法进行,同时又要确保宪法法律修订内容与修订前的内容之间具有历史连续性。这样,宪法和法律规范的运行才不会突然因规范的改变而陷入乱局。因此,要准确理解和适用本次宪法修正案,就须精准把握我国现行宪法与历次宪法修正案之间的内在关联,把握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对国家根本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的“坚守”,以及对某些具体制度的“变革”。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不断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此次修宪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趋向,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党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是新时代依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深远意义!此次宪法修正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11个方面的修改内容都是我们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对创新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一是要坚决拥护宪法的修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要解决新的矛盾,宪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为新时代保驾护航。二是要认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的本质区别。这次修正案在序言和总纲中都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三是要深入理解宪法修正案中删除了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这一修改强化了“三位一体”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四是结合实际工作,及时做好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弘扬宪法精神。要组织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活动,培养大家敬畏宪法、捍卫宪法、践行宪法的意识,让我们成为宪法忠实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凝聚起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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