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推进健康青海建设,落实医改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2月2日在新春来临之际,由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主办,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承办的《青海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暨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培训班》在西宁顺利召开。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副处长尚鸿、四级调研员王晓光,省妇保院副院长李庆业出席本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还有各市(州)级、区(县)级卫生健康委(局)相关负责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共170余人。
会上,尚鸿副处长指出:绩效考核是检验工作实绩的“试金石”,是引领改革的“风向标”。我委决定自2021年开始实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并要求:一、各地要严格落实《青海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考核相关政策,提高政治占位。二、要明确妇幼保健机构主体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科学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加强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控工作,确保数据客观真实。三、强化应用结果,将绩效考核情况与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
王晓光调研员对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省妇保院医务科邓敏副主任对绩效考核的56项考核指标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讲解。省妇保院项目办张莲勋副主任对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
会后,王晓光调研员进行了会议总结,要求各级参会人员要认真领悟学习的内容,早动员、早部署,明确责任与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培训会内容充实,省级师资讲课细致而透彻,将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引导妇幼保健机构全面落实职责任务,为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的维护我省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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