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减少我省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发生。10月23日,在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召开了“落实全省母婴安全工作相关措施”省级讨论会。会议由省卫健委妇幼处尚鸿副处长主持,省卫健委妇幼处李旭升、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李庆业出席会议。此外,邀请了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省妇女儿童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的产儿科专家,大通县妇幼保健中心、城西区妇幼保健中心的负责领导参加。
会上,尚鸿副处长就本次会议的目的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各位产儿科专家及妇幼保健机构领导,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通报》、《进一步加强产科专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历年来我省孕产妇死亡评审中存在的问题,讨论出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母婴安全工作具体措施,有效降低我省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也要提出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开发管理层的意识等相关意见。
随后,省妇幼保健院李庆业副院长详细介绍了我省母婴安全的现状,并就我省开展母婴安全约谈及工作推进会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同时针对青海省海南州母婴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了介绍。青大附院产科主任、青海红十字医院儿科主任也针对安全管理列举具体措施,如:各医疗机构管理层要多了解产儿科需求、私立医疗机构纳入母婴安全管理、血液供应体现优先保证产科、院内实现多学科协作机制、加强医疗机构业务人员学习和培训、强化医疗设备应用操作等等。
最后尚鸿副处长指出,针对各专家提出的具体措施我们将进行整理汇总,也希望会后各专家和基层妇幼保健机构主管院长再次梳理,讨论商议后,我们将在全省范围内印发详细可行的实施细则,确保全省母婴安全工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