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3〕28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117号)《2023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青卫健〔2023〕73号)及《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2023年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面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个人综合能力、聘用岗位专业及相关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认知程度等。采取专业题目问答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形式等。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3年9月15日下午13:00
面试地点:青海省妇幼保健院(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7号)12楼会议室
三、面试流程
考生按时到达面试考点——查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存放个人物品——签到——面试抽签,考生签名确认——在候考室候考——进入考场面试——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签字——离开面试考场——取回个人物品——离开面试考点
四、有关事项
(一)考生面试时,须备齐“两证、一表”等资料按时参加面试,“两证”即纸质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或社会保障卡);“一表”即审核通过的《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
(二)考生在面试当天下午12:30时前到达侯考室,迟到30分钟或缺考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按要求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工具统一上交保管,凡违反规定没有及时上交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等物品。一旦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点,不要逗留。
(七)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0971-3681115
附件:2023年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