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 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2023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安排具体如下:放假时间:9月29日(星期五)至10月6日(星期五)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起正常上班。 我院实行无节假日门诊,门诊正常应诊。现将国庆节期间门诊出诊信息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