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青海省妇幼保健院药品、耗材试剂购销行为,确保医院和供货商在药品耗材试剂采购过程中公开透明、诚实守信、依法依规。3月7日下午在11楼会议室召开了青海省妇幼保健院2023年药品耗材试剂购销合同、廉洁协议及质量保证书签订仪式,仪式由采购办副主任朵东主加主持,副院长芦莉,纪委委员、财务科科长陈民,采购办工作人员及70余家供应商参加。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先期已在公众号发布了公告,鼓励符合药品耗材试剂资质要求并入围青海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通过公示,供应商范围较去年有了明显增加。
朵东主加副主任根据此次签订的目的和要求,希望各供应商要严把质量关,在经营活动中严守各项法规,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实现合作共赢,营造风清气正的购销环境,共同维护好双方权益。
纪委委员、财务科科长陈民从纪委角度要求各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和签订廉政协议书,履行购销合同权利和义务、提供优质优价的各类药品、耗材、试剂,购销行为作为廉洁纪律重点领域,加大杜绝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的力度是我院的一贯态度和决心,一定要坚持廉洁底线,弘扬清风正气。
芦莉副院长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总结讲话;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警惕。希望充分认识当前医疗卫生行业反腐倡廉新形势,供应商、医院重点岗位人员都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守住廉洁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二是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双方认真履行《廉洁购销协议》约束内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决抵制购销和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三是诚信合作,双方共赢。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互相促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购销环境,合力构建互利共赢的医商关系。
最后,现场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了确认,与会供应商代表认真阅读了合同的各项条款,双方本着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署了2023年度药品、耗材、试剂购销合同和廉洁协议及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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