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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纪委召开重点岗位轮岗人员 廉政提醒谈话会
    发布时间:2022.08.02    浏览次数:

    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全院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7月29日省妇保院召开重点岗位轮岗人员廉政提醒谈话会。院纪委副书记、医务科主任邓敏对重点岗位轮岗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院纪委委员及重点岗位轮岗人员参会。


    院纪委副书记、医务科主任邓敏重申了财务岗、采购岗等重点岗位党风廉政工作相关要求,针对采购岗位人员,院纪委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认真学习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掌握法律规范,明确权力界限,熟悉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执行限额标准,增强法律意识。二是慎微慎独,严守底线红线。采购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清醒的认识,珍惜当下,知敬畏不存侥幸,守规矩不碰红线。三是完善制度,防范廉政风险。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法律法规和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招标采购。定期梳理招标采购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及措施,堵塞漏洞,规范行为,约束权力,防范风险。

    针对财务岗位人员,院纪委要求:一是要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审核及核算,强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项目运行绩效评价、合同执行、资金支付的监督管理。二是要严肃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出纳要落实各项财务凭证的审核,确保财务支付凭证真实、准确。落实出纳职责,确保医院各项资金安全。


    针对装备管理岗位人员,院纪委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执行药品、器卫材料验收、出入库制度。严格验收,确保药品器械卫生材料质量,严格落实实物验收工作制度,不得发生未验收货物以票据验收入库情况发生,防止虚假入库情况发生。二是做好药品、器卫账务管理工作。及时和财务核对账务,定期盘点,确保帐帐相符,账实相符。三是严格账务档案管理工作。年底和财务对账后建立药品、器卫材料明细账,和财务核对总账和明细账相符后经装订档案以备核查。

    通过廉政提醒谈话,提高重点岗位轮岗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上率下严守廉政纪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行业“九不准、“十六禁”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敬畏法律,守住底线、防线、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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