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2022年6月17日下午,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院党委书记靳宝宁主持,院纪委书记、副院长李庆业进行廉政教育,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参加了此次警示教育。
纪委书记、副院长李庆业逐条解读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原文内容,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发展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防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为进一步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深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行业行风建设,纪委书记、副院长李庆业再次与会进行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文解读,结合案例深入分析九项准则工作要点,强调适用范围涵盖医疗机构所有相关从业人员,警醒我院广大干部职工牢记准则要求,规范自身言行,对照准则、服从管理、严格执行。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处理。
院党委书记靳宝宁强调国务院、九部委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我们应当以落实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深入落实九项准则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在医疗卫生机构运营的各项工作中坚持恪守法律法规红线,筑牢医德医风职业底线,共同实现风清气正谋发展,身廉心宽好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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