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9日,我院召开2022年度药品、耗材、试剂购销合同,廉洁协议及质量保证书签订仪式。仪式由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芦莉主持,院纪委,药剂科,器械科,采购办相关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参加了签订仪式。
为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我院先期已在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公告,鼓励符合药品、耗材、试剂资质要求并入围青海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通过公示,供应商范围较去年有了明显扩大。
签订仪式上,院纪委副书记邓敏进行了廉政谈话,对药品、耗材、试剂廉洁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要求合同双方一定要严格履行廉洁购销合同,严禁商业贿赂行为,共同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廉洁环境。
副院长芦莉解读了质量保证书的相关内容,她强调,廉洁守纪与品质质量是药品、耗材、试剂采购的前提,作为此次入选的各供应商一定要提高认识,在与医院合作过程中,合法合规,保证质量,诚信经营,牢固树立“守合同、重信誉”的法律意识观,严格按照药品、耗材、试剂管理办法,确保配送药品、耗材、试剂的质量。
最后,现场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了确认,与会供应商代表认真阅读了合同的各项条款,双方本着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签署了2022年度药品、耗材、试剂购销合同和廉洁协议及质量保证书。
此项工作是我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重要措施,也是双方基于社会责任共同达成的廉洁承诺,签约供应商均表示将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践行廉洁诚信购销承诺,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为医院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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