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条例》,5月24日,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召开《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学习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任参加。
会上,院长助理于忠锋带领大家全文学习《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从《条例》修订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重点章节逐条逐句详细解读阐释、互动探讨,认真领会《条例》的新举措、新亮点和全面贯彻落实的必要性。同时,结合医院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下一步贯彻落实好新《条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院长赵成茂要求,安全生产无小事,要警钟长鸣,加强学习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落实责任划分和担当,高度重视医疗不良事件,绝不能麻痹大意,切实做好医院内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医院各项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院党委书记王华先强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坚定不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完善并落实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责任,汲取长峰医院教训,日常工作中落细落实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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