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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青海省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临聘人员及招募志愿者的笔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4    新闻来源: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临聘人员及公开招募志愿者笔试将于2023年711下午举行,为了使广大考生顺利地参加考试,现就笔试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7月5日-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领取地点:青海省妇幼保健院12楼人事科(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7号)


二、笔试时间

71114:30-16:30


、笔试地点

急需紧缺临聘岗位:妇幼保健院12楼中会议室(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7号);

志愿者岗位:妇幼保健院12楼大会议室(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7号)


、笔试注意事项

(一)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核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二)考生在赴考点时,最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驾车考生要遵守交通秩序,做到稳驾慢行,不在院内乱行乱停乱放,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三)建议考生提前40分钟到考点,进入考点出示相关证件、身份核查等程序,开考前20分钟方可进入考场并认真聆听工作人员宣读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一律不得入场(以考生到达考场时间为主),考试期间,实行全程封闭考试,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严禁将手机、电子表、电子手环、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计算器等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带至考场,凡在考试期间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发现身上带有手机(手机响、闹铃响、震动或考生拿出手机看),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将手机及其他物品放在物品放置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作答内容互为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按相关规定,互为雷同的考生,都将按成绩无效处理。在考试期间,考生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六)答题时,考生应准确填写姓名、座位号等信息,请考生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应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答题,不得答错位置,不可超出答题边框,超出边框的答案无效。

(七)考生不能将自己或他人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考生不能抢夺、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


、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刑法修正案(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第二章 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六、咨询电话0971-3681115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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