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我院广泛普及志愿医疗服务理念,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结合新院发展需要,计划招募志愿者6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服务自愿、程序规范、公开公正、择优选用,依规管理的原则。
二、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将在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招募信息,按简历筛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确定拟招募人选、公示拟招募人员信息、办理志愿者服务保障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募岗位及报名人数
根据我院或患者的实际情况需要,计划招募医学检验、计算机、护理学、财务相关专业的志愿者60名,详见附件(2023年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募志愿者计划表)。
四、招募条件
应招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五)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
五、报名相关
此次招募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招。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志愿为我院及病人服务的申请书;
(三)岗位要求需具备的学历、执业、从业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
(五)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六)各类获奖证书、奖状等。
六、资格审查
待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需按通知到青海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募资格。
七、招募内容及方式
(一)此次招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及科目根据志愿服务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报名人员与志愿服务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二)招募方式
1、笔试。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名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志愿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照岗位需求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我院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将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考官由我院专家库抽选人员组成,内容为志愿服务岗位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志愿服务意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认知程度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告为准。
考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募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
八、公示和办理志愿者服务保障手续
招募结果在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我院签订志愿服务书面协议,组织志愿者岗位培训、记录志愿服务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对长期开展志愿服务且服务效果较好的志愿者,给予相关荣誉表彰和激励回馈。
九、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青海省妇幼保健院12楼人事科(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7号)
联系电话:0971-3681115。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我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此次招募相关的收费培训活动,不指定或编印此次招募考试复习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增强辨识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切勿上当受骗。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qhfybjy.com/Index.asp)是我院招募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