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提醒于小、挺纪在前,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1月26日下午,院党委对全院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廉政约谈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省纪委对2018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建华同志强调,要严守“十个严禁”,过一个平安、廉洁、祥和、愉快的春节。春节期间,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团拜等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群众等除外),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院党委书记王守磊结合妇保院近期工作实际,就廉洁过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扑下身子深入基层,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效果和效益,克服纪律松驰、工作拖延、自由散漫、懒散拖拉等违纪违规现象,确保妇保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